粵建質函〔2012〕323號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佛山市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
大規模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部署,是當前國家經濟社會建設中的一件大事,全社會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給予了極大的關注。溫家寶等中央領導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高度重視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多次對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既是經濟任務,又是政治任務,關系到堅持以人為本和維護人民群眾尤其是低收入群體和生活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兌現政府承諾及維護黨和政府形象,關系到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各參建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管理重要性的認識,正視較短時間內大規模建設給質量管理帶來的壓力和挑戰,努力戰勝各種困難,務必以高度的責任感和嚴謹的工作作風,認真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各階段的工程質量管理,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質量過硬、人民群眾滿意的工程。
二、健全質量責任體系,落實參建單位的質量責任
建設單位作為工程項目建設實施的組織單位,對保證工程質量具有重要責任,要明確項目管理組織架構和人員工作職責,科學組織實施工程項目建設,依法履行質量責任和義務,嚴格履行建設程序,不肢解發包工程,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爭,不壓減合理工期,充分運用合同強化質量管理,嚴格把好竣工驗收關。勘察、設計單位應健全內部質量管理制度,提高執行力度,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勘察、設計合同的約定進行勘察、設計,工作深度應滿足有關規定,有關注冊執業人員對勘察成果、施工圖設計文件簽字負責。施工單位應健全質量責任制和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加強制度的執行和內部考核;在確定工程項目部管理班子人員時,要以法人公司文件的形式任命項目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質檢員、試驗員等有關質量管理人員,并明確其工作職責;同時要結合施工現場實際制定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驗收制度、抽樣檢驗和見證取樣送檢制度、施工質量檢驗制度、技術交底和培訓制度等制度,并制定可操作的實施方案;有分包單位的,合同應明確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各自的質量責任;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對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負審批責任,具體編制人員和審核人員對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負相應責任;施工單位質量、技術部門對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負有定期檢查和指導的責任,并參加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監理單位應健全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加強對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檢查督促,總監理工程師對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負責,監理工程師對檢驗批和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負責。
三、強化質量監督管理,保證工程質量處于受控狀態
要將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列為質量監管的重點,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切實加強監管力量,認真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定》的實施辦法,強化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要重視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施工圖審查工作,把好勘察、設計審查關,逐步推行勘察成果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后才能作為設計依據的做法,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合格一律不得使用,修改施工圖設計文件如涉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的,必須重新審查。施工質量監督工作應突出確保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消除主要質量通病問題兩個重點,嚴控進場材料、構配件、設備、施工質量檢驗和質量驗收兩個環節,齊抓工地自我約束和企業管理指導兩個方面,采取差異化監管、信息化監管等方式提高監管效能,通過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加強施工現場和建筑市場聯動、實行質量信用管理等手段提高工程質量違法成本。實施監督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對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人員的實際能力有所了解,對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的薄弱環節做到心中有數,盡早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促進施工、監理企業加強對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和指導,解決存在的主要問題。對于以包代管的施工企業和項目監理形同虛設的監理企業,要責令企業負責人到工地駐場落實整改,同時列為監管重點,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經督促而無實質性改觀的工程項目,要對施工、監理企業采取進一步的處理措施;對于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流于形式、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工程項目,要責令企業技術負責人負責落實整改,使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能夠指導施工;對于不按有關技術規范標準施工、重復出現同類質量問題或出現突出質量問題的工程項目,要暫停施工,責令企業組織有關人員研究提出有效解決方案。要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推行質量樣板引路的做法,加強技術交底,規范質量驗收。要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驗收過程的監管,把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關。要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載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名稱和主要責任人姓名,接受社會監督。通過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實施建設過程的監管,保證工程質量處于受控狀態。
四、加強業務培訓指導,夯實質量管理工作基礎
在強化工程質量監管的同時,必須加強業務培訓指導,只有監管和培訓指導并舉,才能有效促進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水平的穩步提高。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加強對質監員的業務培訓,提高監督工作水平和更好地指導受監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要通過圖集、照片、影碟、手冊、示范工程等方式指導工程項目規范質量管理,尤其是掌握解決施工質量控制難點問題的施工工藝、方法。施工企業要健全內部質量技術管理體系,充實相關人才,加強對工程項目的業務指導。建筑業協會等行業協會和專業學會要充分發揮作用,開展有助于提高相關從業人員質量業務水平的培訓,開展技術交流活動,做好建筑施工QC小組評選和經驗推廣工作。同時,要推進建筑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建筑施工一線作業人員的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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