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粵建協〔2011〕27號
各地級以上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省直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省建筑業企業增強質量意識,引導企業依靠科技進步,通過創優活動強化質量管理,努力創建更多優質工程,樹立企業品牌,我協會于今年1月27日發出了《關于受理2011年度省優良樣板工程申報的通知》(粵建協〔2011〕4號),根據全省申報情況,我協會組織專家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對申報資料初審合格的項目擬定于2011年4月中下旬開展本年度省優良樣板工程的現場復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時間安排
二、評審依據
(一)《廣東省優良樣板工程評選辦法》(粵建協[2008]20號);
(二)《關于受理2011年度省優良樣板工程申報的通知》(粵建協〔2011〕4號);
(三)國家及行業現行的建筑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及規范,及行業主管部門相關的法規文件。
三、評審程序及要求
評審專家組每到一個地區(部門),通過聽取匯報、內業資料審查、實體質量檢查、專家組講評的程序進行,具體要求如下:
1、聽取匯報。評審專家組聽取當地建筑業協會(聯合會)、省直有關單位介紹本地區(部門)開展工程質量管理及創優的工作情況匯報,提出評審要求。
2、內業資料審查。申報單位提前將工程資料送到評審組駐地,評審專家組集中審查申報項目的基建文件、技術資料。對內業資料符合評審要求的工程,通知當地建筑業協會(部門)安排實體質量檢查;對于內業資料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再進行現場實體質量檢查。
3、實體質量檢查。申報單位提前通知本項目的設計、監理、監督、建設等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參加匯報會。評審專家組聽取項目負責人介紹申報項目的工程概況、施工特點和難點、質量管理和節能措施落實情況,以及新技術推廣應用情況(有條件的可通過多媒體匯報);聽取設計、監理、監督、建設等單位意見;按照《廣東省優良樣板工程檢評表》對工程實體質量進行逐項檢查。
4、專家組講評。一個地區的驗評工作結束后,召開由參評工程各方人員參加的講評會,通報驗評的情況,指出優缺點,但不公布初評結果。
5、專家組匯報。專家組組長對各地的評審情況進行總結,提供評審書面匯報材料(要求圖文并茂,對各亮點圖片附文字點評)及電子文檔,并集中進行匯報。
四、專家組組成
我協會從專家庫中按不同專業隨機抽出評審專家,分9個小組。
五、行程安排
六、其它事項
(一)交通安排
請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于
請廣州、韶關、珠海、惠州、東莞、云浮、佛山協會和省建工集團于
(二)配合工作要求
評審期間,請各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省直有關單位派1人,并組織相關企業熟悉工程資料、實體情況質量技術管理人員(包括承建單位和參建單位)配合評審工作,并負責評審專家工作安全。
各地建筑業協會(聯合會)及參評企業要對這次評審工作給予大力支持配合,并與評審專家組共同遵守有關廉政紀律,評審專家組的接待工作統一由當地建筑業協會(聯合會)及省直單位安排,食宿一律從簡。為了加強評審過程的監督,協會設立監督投訴郵箱。
聯 系 人:鄭順熾 嚴民
聯系電話:020-83642201 傳真:020-83642502
監督投訴郵箱:gdciats@163.com
協會地址:廣州市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八樓
附件:2011年度省優良樣板工程評審時間安排
廣東省建筑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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