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佛山市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關建筑業企業:
為促進我省建筑業科技創新能力,鼓勵企業開展工程建設工法開發研究應用,通過工法開發研究和應用全面提高工程施工科學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技術積累。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建設工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質〔2014〕103號)精神,我廳定于今年11月受理2014年度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申報,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時間
集中受理申報資料時間為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省級工法申報條件
(一)企業自愿申報,申報的工法應已經企業公布為企業級工法,工法的關鍵性技術已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技術專家委員會鑒定(評估),并達到省內先進及以上水平。
(二)工法的整體技術立足于國內,必須是申報單位自行研究開發或會同其他單位聯合研究開發,無侵權糾紛。申報的每項工法主要完成單位不得超過2家,主要完成人總數不得超過8人。
(三)工法一般要經過2個以上工程實際應用(有條件應提供工法應用施工過程錄像影像資料),并證明是安全可靠,具有較高推廣應用價值,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
(四)工法遵循國家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國家建筑技術發展方向和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等要求;
(五)工法編寫內容齊全,應包括前言、工法特點、適用范圍、工藝原理、施工工藝流程及操作要點,材料與設備、質量控制、安全措施、環保措施、效益分析和應用實例等內容。圖文并茂,文字表達清晰,能有效指導施工。
(六)已超過有效期(原有效期為6年,按批準文件公布時間計算)的省級工法,可重新申報,但原工法應已進行升級并經過2個以上工程實踐(有條件應提供工法應用施工過程錄像影像資料)。
三、申報資料要求
每個申報單位統一匯總本單位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的工法,并按以下要求提供申報資料。
(一)書面材料
1.2014年省級工法申報項目匯總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加蓋第一完成單位公章)
2.每項工法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一式五份裝訂成冊(正本1份、副本4份),內容包括:
(1)廣東省省級工法申報表(見附件2);
(2)工法內容材料;
(3)關鍵技術鑒定(評估)證書(正本為加蓋公章的原件);
(4)工程應用證明,包括應用工程的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提供的證明(正本為加蓋公章的原件),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復印件,施工合同復印件(只提供封面,含發包單位、承包單位及承包范圍內容頁及蓋章頁);
(5)經濟效益證明(正本為加蓋公章的原件);
(6)專業技術情報部門提供的科技查新報告(正本為加蓋公章的原件);
(7)反映實際施工中工法操作要點的照片(10張),有條件的應提供錄像影像資料;
(8)若獲關鍵技術專利證書和科技成果獲獎應提供證明復印件,如有涉及他方專利的,應提供無爭議聲明書;
(9)若工法對外技術轉讓企業可附加其工法對外進行技術轉讓的證明材料。
(二)電子文檔
1.2014年省級工法申報項目匯總表EXCEL格式電子文檔;
2.提供每項工法申報材料掃描后保存的PDF或JPG格式電子文檔;
3.提供工法內容材料(每項工法申報材料的“(2)工法內容材料”)的word格式電子文檔。
以上電子文檔,申報單位保存在同一張光盤,與申報的書面材料一起遞交。
四、其他事項
我廳委托省建筑業協會具體負責2014年度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申報受理及評審組織工作,申報材料直接報送省建筑業協會,受理材料不收取評審費用。
(省建筑業協會地址:廣州市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八樓,郵編:510050;聯系人:鄭順熾、嚴民,電話:020-83642201,傳真:020-83642502)
附件:1.2014年省級工法申報項目匯總表
2.廣東省省級工法申報表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