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省屬有關建筑業企業: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人〔2019〕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建辦人函〔2019〕38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事司關于進一步做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遴選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試點開展情況,現制定調整改進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以下簡稱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為本、服務行業發展、貼近崗位需求、突出專業素養,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實企業對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主體責任,發揮企業、行業組織、職業院校等各類培訓機構優勢,不斷完善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教育培訓機制,提高培訓質量。發揮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政策指導、監管服務重要作用,促進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規范健康發展。
二、職責分工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文件要求和我省“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調整和明確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地級以上市行業主管部門、培訓機構在培訓工作過程中的職責。
(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統籌指導全省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包括:一是明確培訓機構遴選要求;二是對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遴選確認的培訓機構進行備案,并公布名單;三是建立培訓機構名錄并施行動態管理,加強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的事中事后監管;四是指導和監督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二)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職業培訓工作。包括:一是負責國家、省有關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政策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貫徹落實工作;二是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的遴選確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三是建立完善動態管理機制,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培訓機構開展工作;四是負責通過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全國培訓管理信息系統)上傳培訓機構信息,并對培訓機構提交的測試計劃、測試成績進行審核;五是負責報送本行政區域內的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開展情況;六是暢通反映渠道,完善社會監督,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及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的各類投訴、舉報。
(三)培訓機構。符合條件的企業、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以下統稱培訓機構)按照“誰培訓、誰負責”的原則,經申請、確認、備案公布后可以對施工現場專業人員開展培訓、測試、發證。包括:一是在培訓測試核準的范圍內,按計劃組織實施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與測試,并接受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指導和監管;二是制訂符合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測試與繼續教育所需要的組織分工、崗位職責和規章制度;三是負責審核參加本機構培訓測試的報名人員資格,制訂并報送符合規定的培訓與測試計劃;四是組織開展繼續教育;五是負責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與歸檔;六是負責將培訓測試違規人員加入管理系統“測試黑名單”;七是負責與培訓測試、繼續教育相關的其他工作。
三、規范工作程序
充分利用住房城鄉建設部統一建立的全國培訓管理信息系統,規范培訓合格證書發放和管理,培訓合格證書作為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后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水平的證明,在全國范圍內互聯互通。
(一)遴選培訓機構并公布名錄。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明確的培訓機構有關要求,我廳已修訂《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機構基本條件》(見附件1)。鼓勵龍頭骨干企業建立培訓機構,按照職業標準和要求組織開展培訓。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含前期公布的14家培訓試點機構及向地級以上市申報的培訓機構)需在2023年8月10日前(含當天),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重新向地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申報表(見附件2)和申報材料。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收集、整理各培訓機構申報材料,按培訓機構分配名額(見附件3),對照附件1明確的基本條件,結合各地實際,通過組織專家評估、實地查看等形式遴選確認,對擬確定的培訓機構名單進行公示,于2023年8月18日前將遴選確認的培訓機構名單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事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擬確定的培訓機構名單匯總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備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供有需求的企業和人員自主選擇。
(二)開展培訓和測試。在住房城鄉建設部未推出新的職業標準、培訓大綱前,培訓機構應依據《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JGJ/T250-2011)、《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考核評價大綱》組織開展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暫開設職業培訓崗位名稱,見附件4),保證培訓質量。培訓完成后,各地培訓機構向當地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測試申請,經審核符合測試要求的,由培訓機構組織進行統一測試。測試試題由全國統一測試題庫自動生成。
(三)生成培訓合格證。培訓測試完成后,測試合格人員數據將上傳至全國培訓管理信息系統。該系統按照統一編碼規則為測試合格人員生成電子培訓合格證,培訓機構或測試合格人員可自行下載、打印。
(四)推動繼續教育多樣化。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要求,建立省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繼續教育信息歸集平臺,省、市兩級指導培訓機構探索務實高效的繼續教育組織形式,充分發揮各類人才培養基地、繼續教育基地、培訓機構作用,鼓勵相關培訓機構自行開發網絡平臺,積極推廣“互聯網+培訓”模式,為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提供多渠道、多類型的繼續教育資源。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監督指導。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培訓全過程監督指導,要積極探索視頻監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大監督力度,建立完善培訓機構“優勝劣汰”進出機制及培訓信息公開制度,對在培訓、測試環節中違規操作、弄虛作假的培訓機構要予以通報,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應提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清出培訓機構名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每年對培訓機構組織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對檢查發現或被舉報經調查核實弄虛作假的,要依法依規從嚴從緊予以處理。
(二)提高培訓質量。培訓機構應健全培訓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強師資力量,完善培訓課程,規范開展培訓,及時向社會公開培訓信息。做好培訓報名表、簽到表、課堂視頻、照片、培訓測試錄像等資料留存備查,自覺接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保證培訓質量和效果。
(三)積極穩妥推進。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職業培訓工作,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和配套措施,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問題,推進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規范健康發展。要明確專人負責,填寫《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聯絡表》(附件6),于2023年7月21日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事處。
附件:1.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機構基本條件
2.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申報表
3.各地級以上市培訓機構名額分配表
4.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暫開設職業培訓崗位名稱
5.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報名條件
6.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聯絡表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7月14日
(聯系人:龔昀,020-83133525;黃煒瓊,020-8313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