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召開2022年社會組織領域5項專項行動調度部署電視電話會議
2022-05-13
5月12日,廣東省民政廳召開2022年社會組織領域5項專項行動調度部署電視電話會議,深入貫徹落實民政部2022年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動員部署會議精神,按照全省社會組織管理工作會議要求,調度各地市社會組織工作進展情況,系統部署和推進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專項整治、社會服務機構非營利監管、持續整治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持續推進“僵尸型”社會組織整治以及社會組織領域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等5項專項工作。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省社會組織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莊侃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議指出,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專項整治行動是2022年全省民政領域八項專項整治行動之一,各地市在前期取得成效的基礎上,一要重點整治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在設立、管理、運行等方面易發多發的25項違規情形。二要區分不同情況制定有效整治措施,綜合運用終止退出、調整負責人、調整業務范圍等方式,實現清除一批、整改一批、激活一批的總體目標。三要持續凝聚專項整治工作合力,登記管理機關要履行好牽頭責任,社會團體要履行好主體責任,業務主管單位要履行好主管責任,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會議強調,要持續深化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清理整治:一是持續糾正違法違規收費。按照“五個嚴禁”的要求,對收費項目開展全面自查“回頭看”工作。二是持續規范合法合理收費。重點圍繞行業協會商會會費制定標準、票據使用、收支管理等方面開展專項檢查。三是持續幫助企業減負紓困。引導和鼓勵行業協會商會主動減免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會費和其他收費項目,進一步為企業減輕負擔。四是持續加大監管力度。綜合運用抽查審計、行政約談等行政檢查手段,保持對違法違規亂收費的高壓態勢。
會議指出,要持續推進“僵尸型”社會組織整治工作,一是準確把握整治重點。對連續兩年未參加年檢年報、自取得登記證書起1年內未開展活動、連續兩年未按照業務范圍開展活動及無法取得聯系的四類社會組織進行整治。二是強化整治工作聯動。加強與業務主管單位的聯系,分析和解決整治“僵尸型”社會組織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共同協商整治措施。三是持續健全長效機制。要結合整治經驗,及時總結整治工作中有益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社會組織的預防、監管、執法相結合的長效機制。
會議強調,開展社會服務機構非營利監管是民政部門履行社會組織監管職責的重要內容。一是要把握好監管總體目標和基本要求。將非營利監管貫穿于社會服務機構登記、檢查和執法各個環節,不斷健全完善非營利監管制度。二是要把握好重點任務,針對抽逃注冊資金、侵占社會服務機構收入、違規支出、違規關聯交易等行為進行重點監管。三是要根據各地管理實際,結合抽查檢查進度安排,合理部署,穩妥推進。
會議還對社會組織風險防范、黨建、信息化建設、疫情防控和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作出了進一步工作安排。會議要求,各地登記管理機關要高度重視社會組織領域專項整治行動。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地登記管理機關要把專項工作作為今年的一項重要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分工。二是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發揮業務主管單位、相關職能部門的作用,加強部門間的會商協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強風險防范。各地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敏感性,提前研判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及時穩妥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四是加強督促指導。要通過定期調度、實地調研、工作檢查等方式,加強對專項工作的跟蹤督導。
會議由省社會組織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祖平主持。廣州、深圳、珠海、茂名、揭陽等地市作了典型發言,其他各地市作了情況匯報。省社會組織管理局黨組成員、各處室負責同志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地市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負責人在分會場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