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粵建普法〔2012〕1號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規劃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市政園林局、水務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佛山市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廳直屬事業單位:
現將《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作出具體安排,認真組織實施。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
為深入開展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和中共廣東省委、省人民政府批轉的《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關于在全省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中共廣東省委《法治廣東建設五年規劃(2011-2015年)》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在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的精神,結合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 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依法行政的意見》和省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的通知》要求,緊緊圍繞我省“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和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省和建設法治政府的新要求,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公民意識教育相結合、與住房城鄉建設業務相結合、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為推動科學發展、加快轉型升級、促進社會和諧、建設幸福廣東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目標
緊密結合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實際,適應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對法律知識的現實需要,通過深入扎實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進一步強化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增強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誠信守法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提高依法經營和依法管理能力,進一步提高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農民工的法律意識,推動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環境,促進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設。
(三)工作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按照“十二五”時期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主題主線,緊密結合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特點和實際,合理安排和促進落實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任務,服務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平穩較快發展,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務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從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出發,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陽光法治、法治惠民,切實維護好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
——堅持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分析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實際,制訂“六五”普法規劃,確定普法重點,并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形式多樣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針對性和時效性,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取得實效。
——堅持學用結合,普治并舉。法制宣傳教育要與住房城鄉建設法治實踐相結合,用法制宣傳教育引導法治實踐,在法治實踐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促進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依法治理。
——堅持與時俱進,不斷創新。要把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律和住房城鄉建設行業發展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形成長效機制,增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廣泛性和持續性,推動住房城鄉建設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制度。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制宣傳教育,在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進一步形成學習貫徹憲法的熱潮,切實增強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干部職工的憲法意識,牢固樹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觀念;進一步學習宣傳國家基本法律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設理論、方針、政策,增強干部職工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國家安全統一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牢固樹立并自覺踐行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的理念,切實提高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廣大干部職工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性,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辦事的氛圍。
(二)深入學習宣傳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相關法律法規。重點學習宣傳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行政法,包括《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公務員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信訪條例》等,以及《廣東省行政復議工作規定》、《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使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廣大干部職工牢固樹立依法行政觀念,強化責任意識,轉變工作作風,創新管理方式,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完善公共決策公示制度、公眾聽證制度、專家咨詢論證制度等,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推動陽光法治政府建設。
(三)深入學習宣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關法律法規。大力開展《物權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物業管理條例》、《房屋登記辦法》、《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和住房保障、住房公積金、城鄉建設管理等領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宣傳和教育,進一步增強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干部職工為民服務的意識和能力,增強群眾依法維權意識。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健全群眾利益保障機制,引導群眾依法表達利益訴求,依法妥善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四)深入學習宣傳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要加強對《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城市綠化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和《廣東省風景名勝區條例》、《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宣傳和教育,提高城鄉規劃的科學性,嚴格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在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有效保護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等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加強對《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散裝水泥管理辦法》、《城市照明管理規定》和《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廣東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廣東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的學習、宣傳和教育,強化環保節能和防災減災的觀念,把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作為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重要目標,健全相關工作機制,落實節約資源的責任,加大執法力度,切實抓出成效。
(五)深入學習宣傳規范房地產市場和建筑市場以及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要加強對《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和《廣東省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學習、宣傳和教育,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管,加快誠信體系建設,為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服務。加強對《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和《廣東省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宣傳和教育,深入開展以打擊規避招標、假招標、轉包和違法分包、房地產交易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為重點的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的法制宣傳教育,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強化質量安全管理,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水平。
(六)堅持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開展依法治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部門法治工作實際,認真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規劃,確定階段性工作重點,明確責任,認真組織實施。認真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廣東省委《法治廣東建設五年規劃(2011-2015年)》的精神,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項制度,積極創新推進行業依法治理的實踐形式,鼓勵公民依法參與公共管理,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實施依法行政年度報告制度。要進一步完善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細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要圍繞住房保障、城鄉規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房地產市場調控、建筑市場監督管理、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等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治理活動。要積極開展相關行業和領域的立法和研究工作,推動完善相關法規制度體系。
(七)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要結合工作實際繼續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工地、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進一步增強廣大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務社會的能力,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重點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不斷強化對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法制教育,加強職工學法陣地建設以及企業法律顧問隊伍建設,促進企業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繼續開展針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引導其遵紀守法、依法維權。充分利用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以及法律法規實施周年紀念日等,形式多樣地組織開展對住房城鄉建設行業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繼續深入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集中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制宣傳教育。
(八)繼續強化反腐倡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以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為重點,加強對《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行政監察法》、《審計法》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的宣傳教育,堅持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與業務工作相結合,不斷增強本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反腐倡廉的意識,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和拒腐防變能力。
三、對象和要求
(一)加強領導干部學法守法用法,著力提高依法決策能力。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主管部門的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健全并落實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法制講座、法制培訓、法律知識考試考核、法律顧問、重大決策前法律咨詢審核等制度,不斷提高依法決策、規范管理的能力。要把法制教育納入領導干部理論學習規劃,加強對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的考察、學法守法用法情況的督促檢查和年度評估考核,把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等考核結果作為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的干部院校要把法治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和培訓規劃,加強法制課程建設。
(二)大力推進公務員學法用法守法,著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主管部門要加大對公務員的培訓力度,定期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專門法律知識輪訓和新頒布法律法規專題培訓,培養公務員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的觀念。公務員要加強對通用法律和與履行職責相關的專門法律知識的學習,確保每年自學法律的時間不少于40小時。堅持和完善法律知識考核制度和對公務員學法用法情況的定期檢查制度,考試成績登記在《國家公務員培訓證書》上,列入年度考核內容,將其依法行政情況作為公務員任免、晉升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三)強化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權力的能力。通過法制學習,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執法人員應當熟練掌握和運用與執法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按照法定程序執法,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專業法律法規知識培訓考試,協助做好執法證件的申領工作。要規范行政執法裁量權,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制和考核評議制度。
(四)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等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依法經營管理能力。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注冊規劃師、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等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建設法律法規,提高依法經營管理能力和執業水平。進一步完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在企業依法經營管理中的作用。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結合企業管理工作需要,開展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教育和培訓,努力培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樹立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辦事的觀念。各專業資格考試培訓中心應當把相應的法律法規列入培訓考試內容,注冊執業人員繼續教育要有一定比例的法律知識內容。
(五)扎實開展農民工和其他社會群體的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法律素質。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和落實用工單位對農民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的責任。用工單位要將農民工法制教育作為本單位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內容,建立農民工學法用法制度,在農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場所和主要活動場所,通過開辦“農民工業余學校”等形式,對農民工進行安全生產、勞動和社會保障、工會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宣傳教育,滿足農民工的學法需求,提高農民工的法治觀念。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加強面向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與法律服務的同時,要繼續加強對用工單位學法用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進一步創新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途徑和形式。要大力開展針對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使用群體的法制宣傳教育,確保依法使用保障房等公共資源。
四、工作步驟和安排
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六五”普法規劃從2011年開始實施,到2015年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本系統企事業單位要制定“六五”普法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和要求,并要深入宣傳,廣泛動員,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本系統的“六五”普法規劃于2012年3月底前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對各地“六五”普法規劃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組織實施階段:2012年至2015年。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本系統企事業單位要制定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建的年度計劃,對本部門、本系統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具體安排,突出重點,督察到位,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六五”普法規劃全面貫徹落實。2013年由上級主管部門對下一級主管部門實施“六五”規劃情況進行督查。
檢查驗收階段:2015年下半年。按照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由上一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考核驗收,并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五、宣傳形式
——利用新聞媒體開展宣傳活動。充分利用電視、報刊、廣播等大眾傳媒和政府網、門戶網站、移動通信等新興媒體,形式多樣地開展法制宣傳活動,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組織開展住房城鄉建設法制年和宣傳月活動。針對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業多、部門多,法制宣傳量大面廣但形不成合力的特點,確定法制年和宣傳月,集中時間、集中人力物力宣傳住房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形成住房城鄉建設法制宣傳教育的合力,提高普法實效。
——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進機關、進企業、進工地、進社區等活動。針對不同群體的需要和住房城鄉建設法規面向社會、面向群眾的特點,在不同區域和不同時段,選擇不同法規,開展密集宣傳,增強法制宣傳的針對性。
——開展以案說法。結合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實際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選擇具有典型性的案例,進行街頭說法或編印材料散發,以及通過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公開聽證、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的公開審理等形式,宣傳、普及住房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等。
——開展法規教育培訓。聘請人大、司法、法制部門領導及法律專家、學者組成講師團送法上門。舉辦住房城鄉建設法律法規知識培訓班、依法行政培訓班,對各級干部進行輪訓。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與高校聯合,舉辦法律大專班、本科班或研究生班,強化公務員、執法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治理念,促進提高其法律知識水平。
——開展法制論壇、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舉辦圖片展覽、法制文藝匯演,編印法制圖書、宣傳畫冊(漫畫)等,通過喜聞樂見的新形式,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務,提高法制宣傳效果。
六、組織領導和保障
(一)切實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切實加強對“六五”普法工作的領導,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建立和完善領導小組定期會議、聯席會議、年度工作匯報和總結、工作督查等制度。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法制工作機構要在本部門“六五”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認真抓好“六五”普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確保普法取得實效。
(二)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和監督激勵機制。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法制宣傳教育納入本行業、本部門的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好有部署、有落實、有檢查;結合實際,對規劃和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考核、階段性考核和專項督查;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和監督激勵機制,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對各地貫徹落實“六五”普法規劃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按照有關規定表彰先進。
(三)落實法制宣傳教育經費。要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行專款專用,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普法工作實際,不斷加大投入,保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正常開展。
(四)加強法制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學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意識和水平,開展住房城鄉建設法制工作者的學習、培訓和交流,提高法制工作者的政治素養、法律素質和業務能力。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查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加快行政執法資格審查和認證審批速度,切實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建立住房城鄉建設法制宣傳教育人才資源庫,充分發揮法律職業者和專家學者的優勢和作用,動員和依靠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促進形成人人學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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