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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以下簡稱“新國標”),促進我省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停止開展綠色建筑設計標識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停止設計標識評價工作。發文之日起,我省不再受理任何綠色建筑設計標識評價項目。前已經受理的設計標識評價項目(以在“廣東省綠色建筑信息平臺”中注冊并審核通過為準),各綠色建筑評價機構應當在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評審,并公示公告完畢。
二、積極推動新國標項目申報。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推動綠色建筑項目按照新國標設計和建設,并申報標識。綠色建筑新國標評價標識申報相關資料格式文本可在“廣東建設信息網”和“廣東省綠色建筑信息平臺”下載。
三、加強綠色建筑建設過程各環節監管。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政策宣傳和引導,修改完善現行規定,平穩順利做好停止設計標識評價后的相關工作。一是強化施工圖設計文件管理和施工過程監管。要大力宣傳貫徹《廣東省綠色建筑設計規范》(DBJ/T 15-201-2020)(以下簡稱《設計規范》),2021年1月1日起,綠色建筑項目要嚴格按照《設計規范》進行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加強施工過程落實施工圖設計文件和《設計規范》的管理;二是加強竣工驗收管理,建設單位組織項目驗收時,要對項目是否符合《設計規范》和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查驗;三是加強綠色建筑運行管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對綠色建筑運行實行動態監管,引導項目申報運行標識。
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廳科技信息處反映。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1月13日
(聯系人:黃瓊,聯系電話:83133709)